官方回应针对“黑龙江185人烧秸秆被罚1.78亿”:与农民无关,是扣拨资金奖励禁烧较好地区

“黑龙江185人因焚烧秸秆被罚1.78亿”引起热议,官方回应称,这笔罚款实际上是扣拨地方财政资金,用于奖励那些禁烧工作推行较好的地区。对于农村焚烧秸秆的处罚,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依据情节轻重,可能会面临拘留或罚款的处罚。然而,近年来黑龙江省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已取得显著成效,焚烧秸秆现象大大减少,下一步将继续执行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推动地方政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评论

  • 近日,一条关于黑龙江省185名农民因焚烧秸秆被罚1.78亿的消息刷爆了网络。然而,随后官方回应称,这笔罚款实际上是扣拨地方财政资金,用于奖励那些禁烧工作推行较好的地区,对农民关没实际处罚。这一回应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了人们对于秸秆焚烧和环境保护问题的思考。

    关于秸秆焚烧的危害,早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就开始了相应的研究和治理工作。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大量秸秆的排放,导致空气污染严重,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因为秸秆本身含有丰富的营养元素,是减少土壤肥力的重要环节,也需要加以回收利用。在此背景下,《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于2015年颁布实施,明确规定禁止农村地区在耕地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惩罚措施为拘留或者罚款,最高可达10万元。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操作方式的不同,有些地方仍然存在黑煤窑等违法乱象。黑龙江省近年来加大了对秸秆禁烧管控的力度,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计落实了秸秆禁烧面积174.12万公顷,占总面积的96.3%。与此同时,黑龙江省也在秸秆综合利用上做出了不俗的成绩。在全国率先启动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下,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70%以上,成为黑龙江省绿色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然而,禁烧秸秆和秸秆综合利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是法律和执法的实际操作问题。秸秆禁烧规定的刚性度和执法效果需要加强,同时政府也需要为农民提供相应的秸秆回收利用技术和设施,从而帮助农民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问题。其次,农民的秸秆综合利用意识还需要加强,需要引导农民理解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经济、环境和社会的重要作用。最后,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需要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融合。

    从投资角度来看,秸秆综合利用是一个具有广阔前景的产业。在大气污染治理和农业绿色发展的背景下,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得到下属政策的扶持和鼓励,并逐渐成为一种潜力十足的新式绿色产业。因此,相应企业可以规划秸秆回收、利用与掩埋多方位并行的环保综合利用方式,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投资价值。

登录注册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