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差评遭商家起诉,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9月27日,长沙的姚女士(Yao)在天心区法院接到调解员的告知,她被长沙铜官窑民宿老板以商业诋毁为名起诉。姚女士表示,此前她与民宿老板有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开福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店家赔偿1万元并道歉,并驳回了店家的反诉。事件起因是去年中秋期间,姚女士在长沙铜官窑善卷书院民宿消费后,觉得性价比较低,因此给了一个中评。店家在回复评论中使用了一些词句,如“恶意引导、恶意差评、威胁炒作、实属缺乏心智、为人不厚道”“口出狂言、邀人恶性跟评,并更改评分为一分,属于明目张胆胡作非为”“歪曲事实、煽风点火”等。姚女士将店家告上法庭后,一审结果出来后,民宿方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进行二审程序。

在网上简单搜索“女子给差评,店家起诉商业诋毁”后,可以发现类似的事件并不鲜见。在这些事件中,消费者为了表达对商品或服务的不满,通过在评价平台上发表评论,而遭到商家的起诉。然而,在这个事件中,除了消费者给出了中评外,卖家通过任何方式人肉该女子并持续联系甚至滋扰,已经构成对该女子隐私权的侵犯。姚女士对商家的行为提起了诉讼,并成功维权。

从根本上讲,商家将自己的服务和商品挂到销售平台上,就应当接受消费者的评论和监督。消费者作为购买者,享有评论自己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如果该女子在大众点评上的评价确实存在恶意差评,相信电商平台本身就会有一个界定,会出手制止该行为。商家应该通过平台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或者找第三方组织或官方机构协调解决。直接以商业诋毁为名起诉该女子确实不明智。

历史上也有类似的事件发生。例如,早在2009年,一名加拿大餐馆老板因起诉顾客发表差评而引起了轩然大波。在这起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决认定顾客的评论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而商家以诽谤为由起诉的行为则被驳回。

毫无疑问,消费者在评论自己的购买经历时,应尽量实事求是,避免使用恶意词句。商家也应提供经得起市场检验的商品和服务,回应消费者的合理需求,改进经营策略。

在金融投资方面,根据相关数据和调研,可以发现在消费者投诉和差评上,电商平台一直在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力度,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投资者,可以关注相关电商平台的政策调整,以及其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努力。如果相应平台能够通过引入更加严格的规则和审查制度,以及加大对商家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进而推动这些平台的持续增长。

此外,对于投资者而言,应当注重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声誉。良好的声誉对消费者而言是吸引他们进行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一个企业能够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维持良好的声誉,那么它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将更加有优势。

综上所述,对于消费者而言,应当实事求是地评论自己的购买经历,并理性对待商家的回复。同时,商家也应该提供经得起市场检验的商品和服务,回应消费者的合理需求。投资者在金融领域的投资时,可以关注电商平台的相关政策调整,以及企业的声誉和服务质量,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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