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私自处置孤女遗产 被判赔偿130万
长篇报道:
随着社会进步,备受保护的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社会等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保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了百分之百的保障。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一桩关于舅舅私自处置孤女遗产的尘封案件被重提。这场涉及到权益和道德的案件涉及舅舅陈某以及其前妻汤某以及小玲。
小玲的父母在2020年遇害,她成为了一个孤儿。作为小玲的监护人,舅舅陈某应该是小玲最值得信赖的伙伴。然而,事实却完全相反。根据法庭审理披露的证据,该舅舅竟然私自处置了其侄女的遗产,并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其前妻汤某,导致小玲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问一下,什么是监护人?监护人是指,法律规定的为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下简称无力者)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受到保护和救济的人。监护人除了在法律上无限制享有无力者的权利外,还要能够承担无力者的维护和保障权益的全方位责任。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保护神,应该全身心地对孩子负责,但是,在这个案例中,监护人把无力者的资产当作自己的财产,违反了监护人职责和其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基本协议。
这件事情的发生,不仅给孩子的成长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带来了财产方面的损失。汤某利用小玲的名下房屋借款103万元,这样的行为也让小玲的权益陷入了危机之中。
幸运的是,这场金钱之争最终还是以正义获得了胜利。江宁区检察院发现了小玲的处境,派出检察官侯淑云出马维权。通过对小玲的心理疏导、申请司法救助金,以及帮助她成年并提起诉讼,让小玲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该派出所所长介绍,侯淑云检察官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指导受害人,竭尽全力协助受害人的申诉,申请司法救助金,向社会慈善机构申请救助金,让受害人获得了实际的帮助,最终受到了法律公正的维护和保障。
整个案件的最终结果,也表明了法官对于孩子和孩子权益的严格维护和保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舅舅和前妻汤某的私自处置小玲的遗产,已经侵害了小玲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该舅舅和前妻须承担小玲的13万元损失,并对其进行审判。这项赔偿,是对小玲权益的真正维护和保障,也是对舅舅和前妻汤某行为的一份处分。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家庭、教育、社会等领域对未成年人的保障和监护不能仅仅依赖于法律和制度。从事弘扬正义、净化社会等方面的专业人士需要更多地为未成年人散步“暖心伞”,保障他们的各种权益。
最后,针对此案,笔者也就想对于未来的投资走向作一些建议。此类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案件的发生率其实是相当高的,而且多数家庭在教育孩子权益意识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在投资领域建议大家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需要更多地注意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投资产品的资金流动性、进行风险评估等措施,以此避免这类不幸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希望科技创新、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等方面能够加强与监护人、被监护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交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