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明确“隔空猥亵”:涉及未成年人猥亵行为需构成罪行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犯罪也呈现出了日益复杂化和普及化的趋势,其中“隔空猥亵”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犯罪方式,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中国警方在线微博透露,“隔空猥亵”是指利用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猥亵的违法行为。这种犯罪行为通过互联网向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裸聊甚至发送侮辱淫秽的语言,侵害了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伤害,是一种极具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没有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这种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目前,“隔空猥亵”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网络猎物”。公安部已经在2022年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活动,查获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APP等一批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仅靠警方的打击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更需要家庭、教育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儿童的权利。
在实际案例中,2013年,林某源冒充童星公司招募人员,骗取信任并猥亵12周岁的贾某,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这是一个典型的利用互联网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教育和家庭的缺位,政府监管的不足,准入门槛低的互联网技术等都是导致这种犯罪行为异常猖獗的原因。通过这样的案例,我们可以认识到,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是必要的。
但是,仅仅处罚犯罪分子是不够的,我们更应该从源头上预防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严格审批互联网公司的准入、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权限等,同时建立一个有效的互联网监管机制。其次,在家庭和教育方面,应该加强对孩子们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建立家校联动的网络安全教育体系,让孩子们掌握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最后,企业界也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运用技术手段来保障网络安全,采取实名认证、限定用户年龄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
总之,隔空猥亵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我们应该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和打击这种犯罪行为,从多个层面入手加强管控,提高监管和管理的水平,让未成年人能够在更加安全和可靠的网络环境中成长。
投资方面,我们可以看到,“隔空猥亵”越来越成为热门投资领域,一些领先的公司也将此作为战略重点。例如,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金服就在近期推出了一款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智能理财投资产品,“1+1理财计划”,旨在帮助未成年人学会理财,增强财务素养,促进财务独立。对于长期投资者,可以考虑在未来市场中关注与“隔空猥亵”相关的行业,例如网络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公司,这些公司将会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和长期投资价值。